巴芘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当我在地铁上误连别人的手机蓝牙后 > 第十九首歌(《SweetTalk》...)
这个晚上,我们没有各回各家,而是找了个中间站下车,一道闲逛看夜景,又去吃宵夜。
临近十一点,路边大排档依旧挤挤攘攘。
而且多半是情侣。
恋爱到底是什么仙丹妙药,怎么会让人精力无限,我百思不解,一边将餐单递给陆成则。
他瞄一眼说,差不多了,只跟老板娘要了两杯热水。
我搭腮:“天啊,今天要碳水爆炸了。”我得运动几天才能消解掉,我开始忧愁了。
陆成则勾唇看着我,不作声。
在摄糖过多这码子事上,他绝对是罪魁祸首。
我说:“待会吃完我走回家,消化消化。”
他说:“好,我家离这也不远。”
我歪了下头:“今天不去你家勒。”
他面露疑惑。
我说:“我月经还没走,去了也是白去。”
他蹙眉:“我女朋友只想跟我睡觉,我该难过还是自豪?”
我:“……”
“不是——”我着急地解释:“你家什么都没有,我总不能连续两天素颜上班吧。”
陆成则不以为意:“先去你那边拿好了。”
我抓了下头发:“女人出门一趟收拾起来有多麻烦你知道吗?”
陆成则:“不知道。”
我被他这个不假思索的回答取悦,又半信半疑:“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他咬字加重了些:“真不知道。”
我愉快地弯起嘴角:“哦。”
他大概发现我在窃喜,微微眯起眼:“你都怎么想我的?”
我贼喊捉贼:“我怎么想你的——来装个小鸟都要沿路买避孕套?”
陆成则别了下头,又转回来看我,神色无奈又坦荡:“家里没有能怎么办?”
喜悦在叠加,我说:“所以我觉得,我们小熊猫好纯情哦。”
陆成则顶着他那张极具欺骗性的清纯脸,服软:“别说了。”
那次回忆并不愉快,好在结局峰回路转。
陆成则变换思路:“要不,我去你那边,小鸟到现在还蹲盒子里。”
我玩着手边的筷子:“不如就让它待在快乐老家。”
陆成则说:“可它现在已经是你的了。”
我们又开始这种深意满满的对话:“我独居惯了,没养过小动物,担心自己照顾不好。”
陆成则总能轻易领会到:“每天看看它拍拍它就可以。”
我笑道:“这么简单吗?”
陆成则颔首:“嗯。”
我开始凝视他,不再动,眼珠子也是,牢牢锁定他,要把他关在我心窗里。
是这样看吗?
陆成则也注视着我。
风好像静止了,四周喧嚣远去,夜色变得浓稠。
最后,人际交往方面的职业优势,让我在这场对视竞赛中赢得胜利。
陆成则率先投降,笑着垂下眼皮,睫毛服帖,刘海服帖。他看起来好好摸。
所以我等不及慢慢走回去了,吃完就一改前态打车回了他小区,进门后我就缠住他索吻,几乎没有停顿地,他反客为主,我很快被顶在门板上,很用力,他粗沉地喘着气,而我闭着眼乱揉他头发,仿佛在安抚一头失控的雄狮。我想被他吃下去,立刻,不要留余地。
好想跟陆成则做/爱。
我们都忍耐着,从他的领地迁移到我的领地,站在家里床边,仰头看他立在高处,扬起手臂,为我挂上那只本属于他的白色飞鸟时,那晚的空虚感萦绕而来。
苏,女生们常用来形容一个男人的,至高至简词。
一瞬间,我在陆成则身上感受到了。
这个看起来修长,干净,牢靠的大男生,虏获了我,也被我虏获。
贴近的渴望让我没有犹豫地爬上床,从他背后圈住了他。
我们两个成年人傻乎乎地站在床上,怪异滑稽,但也很自然,只要把自己当成随心所欲没有忧虑的小朋友。
他笑了一声,可能还有点措手不及,先是垂下手,又搭住我胳膊,隔着衣服摩挲两下。
“怎么,”他直率且得意:“被我帅到了?”
无语。
他怎么猜到的?
我承认:“对啊,吃什么长的。”
我的手滑下去。
陆成则的呼吸在我脑袋上方凝滞一下,然后他的身体也绷紧了。
做这些时,我心跳得很快,仿佛是初次尝试,陆成则坐了下来,我目睹他变得难耐,焦躁,面红耳赤,落在我手里,任我宰割,也攀上极乐。
我在这种掌控中收获了双重的餍足。

临睡前,我先洗澡,陆成则在后,等他回来的过程中,我百无聊赖地打开蓝牙音响,开着最小音量,边听边等他,还从柜子里翻出一只被我闲置的旧枕芯,套好,当做陆成则脑袋的安身之所。
回来时,陆成则闻声止步,停在门框内,安静听歌,用毛巾搓着湿漉漉的头发和耳朵。
他就像一帧电影截图,音乐只是迎合他出场的铺设。
关灭灯后,重见天日的新枕头并没有派上用场,陆成则一寸寸靠过来,挪来我枕头上,我不得不给他腾地方。
我们又在软绵绵的黑暗里,静悄悄地看对方,好像在彼此的视线里进行光合作用。
我笑他笑;我做鬼脸,他还是笑;我噘嘴,他就亲一下。
我小声道:“陆成则。”
他“嗯”一声。
我喜不自禁,我好幸运,我好喜欢他,我甚至开始羡慕和嫉妒自己。
我依旧感到不可思议:“第一次我到底是怎么连上你手机的?”
他说:“不知道,我刚好取出手机看时间,突然弹出来申请,我就通过了。”
我说:“你就通过了?”
陆成则说:“嗯,坐了这么多年地铁,第一次碰到,看你耳机名字,我估计是个妹子,来都来了,不如听听我的歌。”
“你居然没被吓走。”
“是愣了一下,”回顾那天,不再只有新奇,还多了甜蜜:“但你的歌也是我的歌,很熟悉,所以我听下去了。第一首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陆成则答:“不记得了。”
我遗憾地叹气:“唔,好吧。”
因为我还记得。
因为那一瞬间妙不可言,歌声奏响,神清气爽,车厢里那些或倦怠或麻木的面孔挨个消失了,人海消散,拥挤不复,音乐像是蜜糖金的河流那般,汹涌灌入,我的灵魂仿佛在跟播放它们的人翩翩共舞。
陆成则在我的哑然和失望里憋不住了,哼笑一声,用手臂环住我:“好了好了,我记得,怎么可能不记得。因为你的耳机名字看起来很甜,所以我选了一首歌。”
他果然在耍我。
我气得捏他脸,要挟他必须立即说出正确答案:“什么?”
他不假思索:“《st tak》。”
。旧地址马上关闭,抢先请到>>>>>点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