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芘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八零新婚夜我嫁了最猛糙汉 > 第51章 媳妇儿打架回来喽
当叶芸发现自己的学历被刘美兰卖掉时,内心充满了愤怒。自己的努力被别人肆意践踏,未来被无情剥夺,她无法接受这种不公!冲到叶家沟的那一刹那,叶芸的内心是复杂的。她既想找刘美兰质问清楚,又怕闹得太难堪,使叶建安在中间左右两难。但是,当她看到刘美兰那副刻薄的面孔时,所有的顾虑都烟消云散,心中的怒火瞬间爆发,她冲向刘美兰,开始了一场激烈的殴打。她以为,前世的种种不幸是她遇人不淑的结果。她以为,她走到最后那条路都是她自作自受。她以为,她的一切都是因为嫁给了秦铮,连学业也是因为要嫁给秦铮才没办法完成!可是原来一切都在背后注定。她的命运早就被刘美兰握在手中,早就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毁掉了所有她能向上爬的路!刘美兰刚才是怎么说的在叶芸质问她时,她仅仅只是慌乱了一瞬,便扬起下巴一脸无所谓地说:“是,是我卖的咋了你成绩考得再好又有什么用女孩子家家的还不是要嫁人”“就是你毕了业,拿到了毕业证书,对我来说也不过是一张废纸!”“我养了你这么些年,人家拿了足足一百块来买你的成绩呢,一张废纸跟一百块放在一起,傻子都知道该咋选吧!”那一刻,叶芸感觉浑身的热血都涌上了脑袋。顾不得什么晚辈的身份,顾不得还在田地边,她冲过去揪住刘美兰的头发,滔滔怒气凝聚在手掌,果断又干脆地砸向刘美兰那张苍老的脸颊。在殴打的过程中,叶芸心中的痛苦和愤怒得到了宣泄。每一次拳头砸向刘美兰的身上,她都觉得是在为自己的过去而战。虽然这种做法可能有些过激,但在叶芸看来,这是唯一能够表达自己愤怒的方式!“啊!打人啦!”叶雪捂嘴尖叫:“叶芸!你疯了!你竟然打我娘,我跟你拼啦!”说着,她一头朝叶芸撞来。结果人还没接触到叶芸,就被叶芸一脚狠狠地踹开。如今的叶芸,完全处于一个应激状态,在她眼里只有一个可攻击和不可攻击!叶雪被踹中肚子,疼得倒在地上不停地哎呦喊疼。刚刚还有说有笑地在田地边散步的母女俩,此时一个被叶芸抓着头发揍,一个疼得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小贱蹄子,你疯了……”刘美兰鼻青脸肿,说话时,两道鲜红的鼻血顺着人中滑下。叶雪气急败坏地在一旁煽风点火:“叶芸!不就是不能上学的问题你至于吗再说了,你嫁给秦铮也不能继续上学了啊!反正你又不能上学,让我娘卖点钱咋了!”咋了他们还有脸问咋了“我可以给你们一百块钱,你们可以把我的学还给我吗!”叶雪也是一个无耻之徒,因此,听到叶雪的挑衅时,叶芸毫不犹豫地又给了她重重一脚。嘭!一脚踹在叶雪的腹部,结结实实的一声闷响,踹得叶雪当场飙出了眼泪。这一脚不仅仅是对叶雪的惩罚,更是对所有不公的反抗。“雪啊……”刘美兰心疼不已。她想去抓叶雪,可是又被叶芸拽住了头发,疼得一只手去抓头发,一只手伸向叶雪的方向。很快有人将这件事嚷嚷进了村。不一会儿的功夫,田地边已经乌泱泱跑过来一大堆人。而叶芸把刘美兰往地上一扔,气不过,又朝她们身上分别踹了一脚,才转身踏上了停在边上的二八大杠。她无意与村民们掰扯,因为跟这些人根本掰扯不出结果。他们大多数和刘美兰一样的愚蠢,认为女娃就该老老实实地家人生子,这些人中大多数一辈子甚至没有见过一百块,又怎么会理解一个女娃的未来会比一百块重要和他们掰扯,扯不出结果,还会惹得一身腥!等村民们跑过来,叶芸早已经骑着二八大杠离开的无影无踪。“天杀的,太过分了……”“没天理啊,我们老叶家养着养着,养出来一个白眼狼啊!”刘美兰坐在地上哭嚎道。嗓音尖利又凄惨,在空阔的田地边,一直延伸到好远好远…………整个事件过后,叶芸的心中五味杂陈,既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舒畅,又有些后悔。她知道自己太过冲动,没有采取更理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是,她也明白,在那一刻,她只是做了一个正常人应该做的事情。通过这次事件,也让她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和追求。以后的她,会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去创造一个更好的未来,去证明自己的价值。她知道,只有坚持和努力才能实现梦想和改变命运。因此,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她都会勇往直前,不放弃自己的追求。二八大杠骑进了叶家大门。叶建安正坐在院子里编竹筐,看到叶芸风风火火地骑着二八大杠进门,惊喜得手里的竹筐都忘记了继续编,站起身道:“芸丫头,你咋来了”叶芸一个脚刹,冷静道:“我把你老婆和你女儿揍了,你做好准备。”“啥”不等叶建安震惊,叶芸扭着车把,在院子里转了个圈,脚蹬子一踩,离开的无影无踪。下一秒,外面急匆匆跑进来了人。“叶家的!你快去田地边看看吧!你媳妇儿跟你闺女让黑水村老秦家的给揍了!就是你那个大外甥女!”“哎呀!揍的可惨了,那脸上血呼啦的,你快去看看吧!”叶建安:“……”不是,这都啥事!……冬日,下午两点,阳光微暖,照得人身上都跟着暖乎乎的。二八大杠骑在山道中。小初七已然睡醒,躺在襁褓中,睁着一双漆黑的眼睛,咿咿呀呀的,好像在跟坐在炕边逗弄着她的秦香娥对话。大门口秦铮翘首以盼。远处出现了一个小红点,秦铮定睛瞧了两眼,心中一喜,连忙提前跑下坡迎接。天晴喽雪停喽媳妇儿打架回来喽..7..